标题: 内务部人事审核制度080804版(试运作)
  本主题由 草莓v牛奶 于 2008-8-5 11:22 设置高亮 
樵夫阿志 ( 砍柴的奸商 )
Rank: 11Rank: 11Rank: 11Rank: 11


UID 5362
职务 议会长老
精华 4
帖子 4794
阅读权限 110
积分 210
贡献 160 点
人品 52 囧
星币 4943 枚
基金 0 元
注册 2004-4-30
发表于 2008-8-4 15:37  资料  个人空间 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 添加 樵夫阿志 为MSN好友 通过MSN和 樵夫阿志 交谈 QQ
对了...前俩天我记起一件事.这个漏洞太明显了.只不过,我们都没注意到.我当时也没注意到..呵呵,抱歉.不过.今天提出来.人事组的将这个漏洞一定要补上.
那就是.高级申请秘银或者其他级别的申请.如果被设置了200以上权限阅读.
连长老也不过110的阅读权限.....呵呵.推荐人如何进去推荐?那岂不是不可能有人升级成功了?





顶部
奧小雅
Rank: 8Rank: 8


UID 86283
职务 正式版主
精华 0
帖子 522
阅读权限 80
积分 5
贡献 0 点
人品 63 囧
星币 568 枚
基金 0 元
注册 2008-2-19
发表于 2008-8-4 15:41  资料  个人空间 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 添加 奧小雅 为MSN好友 通过MSN和 奧小雅 交谈


QUOTE:
原帖由 樵夫阿志 于 2008-8-4 15:37 发表
对了...前俩天我记起一件事.这个漏洞太明显了.只不过,我们都没注意到.我当时也没注意到..呵呵,抱歉.不过.今天提出来.人事组的将这个漏洞一定要补上.
那就是.高级申请秘银或者其他级别的申请.如果被设置了200以 ...

2、申请人发帖,列举事迹,最好配有截图,并指明推荐人。高级以上申请权限设置80点。

80应该不高的.

这个考虑到了的..





顶部
o若呆o ( 只是传说 )
Rank: 8Rank: 8


UID 70414
职务 正式版主
精华 0
帖子 5683
阅读权限 80
积分 111
贡献 54 点
人品 34 囧
星币 3478 枚
基金 0 元
注册 2007-3-12
发表于 2008-8-4 15:45  资料  个人空间  主页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 QQ
=。=砍才的,那个放在执行流程里面了。没放制度里面,哇咔咔,你以为想不到么





珈蓝神殿新人接待群:271656、3581133  珈蓝书友群:3161149  
公会全称:珈蓝神殿 - Temple of Jialan  创立时间:2002年12月13日  公会口号:以仁为道 以武为强  公会精神:宽人克己,厚德载物
公会主题:建立管理规范,纪律严明,气氛良好的跨网游公会,在网络游戏界建立自己的珈蓝文化。      公会理念:民主、公益、平等、协作、自愿
顶部
o若呆o ( 只是传说 )
Rank: 8Rank: 8


UID 70414
职务 正式版主
精华 0
帖子 5683
阅读权限 80
积分 111
贡献 54 点
人品 34 囧
星币 3478 枚
基金 0 元
注册 2007-3-12
发表于 2008-8-4 15:47  资料  个人空间  主页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 QQ
我要09年3月才能申请秘银,正准备去申,咋就把自个套进去了列





珈蓝神殿新人接待群:271656、3581133  珈蓝书友群:3161149  
公会全称:珈蓝神殿 - Temple of Jialan  创立时间:2002年12月13日  公会口号:以仁为道 以武为强  公会精神:宽人克己,厚德载物
公会主题:建立管理规范,纪律严明,气氛良好的跨网游公会,在网络游戏界建立自己的珈蓝文化。      公会理念:民主、公益、平等、协作、自愿
顶部
樵夫阿志 ( 砍柴的奸商 )
Rank: 11Rank: 11Rank: 11Rank: 11


UID 5362
职务 议会长老
精华 4
帖子 4794
阅读权限 110
积分 210
贡献 160 点
人品 52 囧
星币 4943 枚
基金 0 元
注册 2004-4-30
发表于 2008-8-4 16:19  资料  个人空间 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 添加 樵夫阿志 为MSN好友 通过MSN和 樵夫阿志 交谈 QQ
但是反对制度上.还是有缺陷啊.
现在的制度是要么一登就过去,要么就一棍子打死制度.
我不赞同晋级反对条款中的:
反对受理条件:反对人数及职务必须等同于推荐人数。即多少秘银支持,多少部长支持,就必须有同样数量的秘银、部长反对。
推荐票占多数,则准予晋级,受理完毕;反对票占多数则受理驳回;票数持平则视为受理无效,交由仲裁院处理,以仲裁结果为准。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这俩个条款.第一条当中,表面上看.很合理.但是,其中的种种猫腻可钻的漏洞,不可味没有.有一定危险性.我举个例子.A在某游戏中.贪污了分会财产,那么,他属于分会的高级管理层.而知道的人很少.这时候B站出来指证他.而B仅为一名普通的会员.指证需要证据.而B一下拿不出足够的证据.怎么办?七天过后.还是让A通过?然后再被B的证据所击倒.再降级?所以,我的建议是,当有人被中级以上会员指证.对方有问题.那么.就转入申请暂停阶段.转由仲裁院仲裁.
还有另外一种情况.A在某游戏分会担任高级管理身份.有不少错误发生.这些错误有严重的.有不严重的.虽然还不至于影响或者破坏公会稳定.损坏公会利益.但是,仍然因个人与B之间的恩怨.使用了公会授予的一些权限.公报私仇.产生一定的影响.在这种情况下.B站出来指责.那么,我们是通过申请还是不通过申请.按照第一条款.只要推荐人足够.B的指责,完全可以无视.那么.是否会有这种可能性存在呢?所以我在以前的建议当中就说到.希望能够有个扣分制度.如果.B指责的事情真实存在,并有足够证据证明的前提下.我们是否能够让这种类型的申请转入扣分制度.申请允许通过,推荐人齐备,加分完毕后,再进行扣分.在这之后,达到晋级标准.给予晋级.这样.是否一定程度上,惩戒了A,也给予了B一定的回旋余地呢?
第二条中.也同以上理由差不多.反对票占大多数.就能通过.那么,反对的理由.我们是否就不用去考虑其真实性或者在确认反对理由的真实性之后.反对票仍然没有大过赞成票的数量时.我们是否也会让其申请通过呢?
就这俩点上,我反对,也不赞成.如果一定要通过.我保留意见.但我坚持我的反对意见!


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谢谢山人的宝贵意见,这个是我们疏忽的地方,我们会在开会讨论之后予以修改。


[ 本帖最后由 草莓v牛奶 于 2008-8-5 09:29 编辑 ]





顶部
渐行渐远
Rank: 2


UID 57530
职务 中级殿员
精华 0
帖子 825
阅读权限 20
积分 13
贡献 5 点
人品 3 囧
星币 632 枚
基金 0 元
注册 2006-7-6
发表于 2008-8-4 17:09  资料  个人空间 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
丫又这么烦...算了...不申请了...

草莓,我想你了





我以我心向星月
奈何星月照沟渠

顶部
头狼
Rank: 8Rank: 8



UID 72745
职务 审核小组
精华 2
帖子 5681
阅读权限 255
积分 85
贡献 27 点
人品 35 囧
星币 6199 枚
基金 0 元
注册 2007-5-3
发表于 2008-8-4 18:00  资料  个人空间 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 QQ
定了,意思就是……铁。






尊前作剧莫相笑
我死诸君思我狂
顶部
ren7315474
Rank: 1


UID 86174
职务 初级殿员
精华 0
帖子 355
阅读权限 10
积分 4
贡献 0 点
人品 1 囧
星币 401 枚
基金 0 元
注册 2008-2-17
发表于 2008-8-4 20:02  资料  个人空间  主页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 QQ
真是难呀,申请中级都那么麻烦.我看还是 做珈蓝小虾米好了





顶部
魔力之源
Rank: 3Rank: 3


UID 65138
职务 高级殿员
精华 0
帖子 13417
阅读权限 60
积分 134
贡献 0 点
人品 380 囧
星币 13792 枚
基金 0 元
注册 2006-10-10
发表于 2008-8-4 20:28  资料  个人空间 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
问下 现在回帖到150个积分 是晋升秘银殿员 还是直接看到镰刀 如果不是申请级别变动 能得到贡献么

对于会员晋级的推荐人 个人认为实在是太少了 很容易让间谍钻空子 最好附加上现任军团长或是现任版主
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如果灌水能灌到150积分是直接晋级,无需审核。
关于推荐人这方面,是经过内务部多位管理商议决定。


[ 本帖最后由 草莓v牛奶 于 2008-8-5 09:22 编辑 ]





顶部
紫雨飘絮
Rank: 8Rank: 8


UID 36229
职务 正式版主
精华 0
帖子 1567
阅读权限 80
积分 74
贡献 58 点
人品 5 囧
星币 1639 枚
基金 0 元
注册 2005-12-14
发表于 2008-8-4 20:47  资料  个人空间 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 QQ
没有规矩不成方圆!终于出来了!
草莓还是什么什么组长!么么下!





顶部
 



当前时区 GMT+8, 现在时间是 2008-11-22 14:39
蜀ICP备05005491号

顶部